Page 457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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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期間當佐證
JK 傳播公司與中國電視公司簽訂之合約期間雖為 89 年 6
月 25 日起至 90 年 6 月 24 日止,然比對上開中國電視公司與
數位製作公司簽訂之合約書之期間 (分別為 88 年 8 月 1 日起至
89 年 8 月 1 日、89 年 8 月 5 日起至 90 年 8 月 4 日) 及合約內
容,國稅局認定 JK 傳播公司在 89 年度都是以上述合約運作模
式經營人力仲介業務。
89 年沒有人力派遣這一行業別?
JK 傳播反駁國稅局分類不合理,JK 主張「人力派遣」的
行業類別是 92 年才列入營利事業各業同業利潤標準之行業代
號,而 87 年 2 月編印「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中,根
本沒有「人力派遣業」。為何該公司 89 年度的行業分類要去
適用一個當時尚未存在的行業類別,而且還被課徵更高的稅?
JK 傳播據理力爭如下:
按「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係指
人民僅依法律所定之納稅主體、稅目、稅率、納稅方法及納
稅期間等項而負納稅之義務」,司法院釋字第 217 號著有明
文,是稅捐稽徵機關核課稅捐,須具備稅法所規定之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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