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3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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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醫院的主治大夫仍屬於醫院的員工,醫院支付給主治大夫
                                  的酬勞都屬於薪資所得,申報所得稅時,只能列舉區區數萬元

                                  的扣除額 (97 年度 10 萬元)。
                                       如果有些科別的主治醫師後來自行開業,則稅負完全改

                                  觀。因為執業醫師向健保局請領給付後,可以扣除高額百分比
                                  (例如 72%),剩餘金額再依所得稅率課稅。筆者曾規劃一案,
                                  醫學中心的主治醫師年收入 500 萬元,當他轉為自行開業的執

                                  業醫師後,所得稅依法可省下 88 萬元左右,試算如下表:

                                                                            單位:萬元
                                             駐院醫師                        開業醫師

                                                500         年所得            500
                                               薪資         ●所得種類          執行業務
                                                10         ●扣除額            360

                                               72.4       其他扣除額            72.4
                                               417.6        淨所得            67.6
                                               30%           稅率            13%
                                               94.07         稅金            5.92

                                               88.15       稅金節省

                                       上表中,假設駐院醫師年所得 500 萬元,則所得稅可能要
                                  繳 94 萬元。如果這位醫師自行開業,若能維持年所得 5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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