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動產抵押權契約及登記有關問題 37 緊急醫療救護之事業單位、學校或機構所附設之醫務室。 註 2:私立學校法第 2 條: 各級、各類私立學校之設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由學校財 團法人 (以下簡稱學校法人) 申請之。 前項學校法人,指以設立及辦理私立學校為目的,依本法規 定,經法人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