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OBU 融資對象境外公司股權做信託是可行的, 而且是必要的授信程序。以下案例在說明若銀行聯貸主辦行能 事先要求債務人轉投資之境外子公司做股權信託,當債務人違 約無法償還時,銀行團損失可能更少甚至無損失。 案例 台灣 PCB 廠倒閉但大陸廠卻大賺 國內某上市 PCB 大廠由於生意欠佳,所以,利用關聯交易 向銀行申請應收帳款融資,也就是以挖東牆補西牆方式支應其 營運,最後被銀行識破,週轉不靈而倒閉。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