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中國大陸保險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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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成就更為公平的遊戲規則。
(一)保險業的整體發展水準仍然較低
隨著保險業務的快速成長,保險業在經濟社會中的地位逐步提高,但
因起步較晚,發展的基礎仍顯薄弱,與經濟社會發展對保險業應當承擔的
責任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一是保險覆蓋面不夠寬、對經濟社會的滲透力
還不強,現有很多業務領域投保率不高,或消費者迫切需要的產品和服務
尚未落實。二是保險功能和作用無法充分發揮。從全球來看,保險賠償占
災害損失的比例接近 40%,而在中國,比例僅為 5%左右。商業保險還沒有
成為災害風險補償的重要工具,且重大自然災害的保險賠付率更低。責任
險、養老險、健康險發展滯後,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無法充分發揮,發達
國家責任險保費收入占產險比重達 40%,但中國還不到 4%。廣大農民的養
老、醫療保險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還需要進
一步提高。三是產業鏈關聯度較低。保險業作為金融服務業,與汽車、醫
療等相關產業戰略合作有待加強,提高產業影響力的空間還很大。
(二)保險業在金融體系中的地位尚需提高
銀行、證券和保險是構成現代金融體系的三大支柱。但在中國,保險
業在金融業中的地位與銀行、證券業相比存在較大差距。一是市場規模較
小。在中國金融業三支柱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仍然占主導地位,證券業
近年來也快速發展,保險業的發展則相對滯後,巿場規模較小,行業實力
較弱。全年保費收人僅是儲蓄存款餘額的 4%,與已開發國家比例平均為
15%,差異相當大。 二是保險資產在金融體系中所占的比重較低。在金融
業總資產中,銀行資產占比為 90%,保險資產占比僅為 4%左右,遠低於已
開發國家 20%左右的平均水準。在發達國家的個人金融財富構成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