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中國大陸保險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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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證券投資、保險資產三分天下,而中國居民尚未把保險作為重要的
                           理財工具。



                           二、保險監管問題


                               中國保監會於 1998 年成立,使中國對保險市場的監管有一定的控制
                           力,但由於保險產業於近年開始發展,外在金融環境較為複雜,求其成長

                           又不得躁進,保險監管有著領導產業發展的重大使命。


                           (一)保險相關法規或通知實務上各有解讀

                               在保險法實施後,各相關子法亦陸續頒布,但各種內容與實務解讀又

                           有極大的不確定性。舉例而言:保險公司承保大型商業保險,可採用異地
                           承保、共保或統括保單的方式,其影響保費費率程度極大,適用與不適用

                           往往年保費可差異 3 至 5 倍的年保費 (亦與投保項目有關)。其中大型商業

                           保險,是指對大型工商企業的保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2 年後,其標準
                           為:企業年保費超過 40 萬元人民幣且投資額超過 1.5 億元人民幣。實務
                           上,對於企業年保費的認定不一致,是僅為財產險部分各投保標的同時間

                           納保所加總的年保費,抑或可將不同時間到期日的投保標的算入?團險保

                           費、車險保費算不算?為求業務競爭,保險公司往往鑽取解讀的漏洞,如
                           此狀況層出不窮,因此保監會需要不斷採用補充通知的方式來說明修正。


                           (二)償付能力監管仍有死角


                               在中國目前實行的市場行為和償付能力並重的監管模式下,比較偏向
                           對市場行為和規性的靜態監管,而忽視了真正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特
                           別缺少對保險機構的動態跟蹤,使得監管機構和保險機構之間存在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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