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為信用把關-企業信用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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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年 稅後純    益加   折舊  」 。

                                2.   公司債

                                       債 券  係 政府  、金  融  機構或企業等債務人為            籌措   資金所    發  行的

                                  債務   憑 證,債務人      承  諾  於 未來  一定期間內,償還債           券  持 有人   (  債
                                  權人   )   本金及利   息 的  融 資 工  具。企業    發  行債  券 的種類    非  常多,   最

                                  常 見  的有  抵押   債 券 、信用公司債。         抵押  債 券  (mortgage bond)   是指
                                  企業   發  行公司債時,以         土  地、廠   房  、 設  備等  特 定財產當做       抵押

                                  品 ,稱為    擔 保或   抵押  債  券 。若由金     融  機構加以保證,稱為保證公
                                  司債。若企業        發  行公司債時,        沒  有提供   特  定財產做為      擔  保  抵押

                                  品 ,  純  粹 以 發  行公司之    盈餘  能力做為     發  行的信用保證,        故  又稱為
                                  信用債    券  (debenture)   或 無擔  保公司債。一般      只  有信  譽 良好   之大企

                                  業 才  能 發 行信用債     券 ,利率較     擔 保債   券 高。



                             (二)權益融資

                                         券
                                  權益證    而發  係企業    籌措  證 資金時,表  股  票  依  出 彰  投資人對公司的所有權 受  權利之  不  同,可  區
                                                         券
                                                    價
                                              行的有
                             (ownership)
                                                                      資人
                                                           。
                                                                           享
                                                                                  權
                                                                                    未
                             分為
                                                                                      能
                                                                                        享
                                                                                           故
                                                                           先
                                                               某
                                                                    特
                                                                                        ,
                                                                  些
                                                                                      份
                                         部基本權利,
                                                                                    股
                                                                             權利之
                                                                                             又稱
                                                           享
                             股股東
                                         特別股
                                                兼
                                                  具
                             為優   特別股  之  全  與  普  通  股  。  特別股  但  可  係指  受  股  份  所表  定優  彰  之  股東  混  合 證  券   (hybrid  有  普  通
                                  先股
                                       。
                                                            與債
                                                                券
                                                                  的性質,屬於
                                                     普
                                                       通
                                                         股
                             security)   一種,又稱為     混 合股   。 普  通 股 為公司資本形成所          發  行之基本
                             股  份 , 因 沒 有  到 期 日 ,  故 可以為企業提供        永久   性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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