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6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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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保險行業協會建設的指導意見》
通知
保監發[2004]17 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保險學會:
《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保險行業協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
《指導意見》),經保監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印發,並將有關
事項通知如下:
一、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完善和政府職能的轉變,保險行業協會
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
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了協會的地位
和發展方向,要求“按照市場化原則規範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等
自律性組織”。各單位要從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保險工
作會議精神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加強保險行業協會建設緊迫性重要
性的認識,並採取切實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各保監局要把推動、加強保險行業協會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
領導,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對所轄保險行業協
會的現狀、存在問題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並按照《指導意見》的有
關要求,本著實事求是、循序漸進、因地制宜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制
定加強保險行業協會建設的工作計畫和目標措施,力爭在 2 至 3 年內
將各級保險行業協會建成組織體系完整、職能定位清晰、規章制度健
全、有作為、有地位、有威望的行業自律組織。要把中國保險行業協
會和省級保險行業協會作為建設的重點。已設立的省以下保險行業協
會,要根據當地保險業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發揮好服務職能;目前
尚未設立的地方,暫不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