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1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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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預定收益型產品單位準備金等於準備金評估日的保單帳戶價
值;為確保未來對保單帳戶之外的營業費用、風險保費等費用
支出有足夠的支付能力,保險公司應遵循普遍認可的精算原則
決定提取非預定收益型產品非單位準備金的範圍與方法。
(四)預定收益型產品單位準備金為以下三者的最大值:
1. 現金流折現法計算的評估值;
2. 投資金及應計提收益;
3. 準備金評估日退保需支付金額。
投資金單位準備金的現金流折現法計算公式如下:
評估值 =
式中:-未來發生的第 i 筆現金流
-現金流對應的貼現率
-準備金評估日同現金流 發生時點的時間間隔(以年為單
位)
為確保未來對營業費用、風險保費等費用支出有足夠的支付
能力,保險公司應遵循普遍認可的精算原則決定提取預定收
益型產品非單位準備金的範圍與方法。
(五)計提投資金責任準備金時,保險公司應遵循謹慎的原則,重點
考慮以下因素:1、保險合同保證的收益承諾;2、投資帳戶評
估偏差可能造成的損失;3、投資帳戶外的現金流狀況;4、超
出合同定價假定的費用成本。
五、預定收益型產品單位準備金應儘量逐單計算,但是,若具有相似特徵
的保單分組計算的結果與逐單計算的結果無實質性差異,也可以採用
分組方法計算。分組應以產品銷售時間為基礎,每組中同一產品銷售
時間的最大間隔不超過 1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