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 關於大型商業保險有關問題的復函 保監廳函[2006]294 號 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司《關 於大型商 業保險有 關問題的 請示》( 三井住友 海上保 [2006]82 號)收悉。經研究,現函複如下: 大型工商企業為其所屬員工辦理的團體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屬於《關於大型商業保險和統括保單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 [2002]16 號)規定的大型商業保險範疇。同時應嚴格遵守保監會的其他 相關規定。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