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0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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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第    5  條規定,   明知是假幣而持有、           使用,總面     額在    4,000  元以上不滿    5
                        萬元  者,  屬於「數     額較大」,處        3  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
                        處  1  萬元  以上  10  萬元  以下罰金。總面      額在   5  萬元  以上不滿    20  萬元  者,  屬於
                        「數  額巨  大」,處      3  年以  上  10  年以下有期  徒刑,    並處   2  萬元  以上  20  萬元  以

                        下罰金。總面       額在   20  萬元  以上者,    屬於「數     額特別巨大」,處          10  年以  上
                        有期  徒刑,   並處   5  萬元  以上  50  萬元  以下罰金    或者沒收    財產。


                        (六)變造貨幣罪


                                                          揭
                                                            層
                                              採取
                                                                        塗改
                                                   挖
                        法,  變  造貨幣   罪,是指  之升值    ,且數 補、  額較大之行為。  、  拼湊  、 本罪有以下基  、移位、重  本特徵  印  等  方
                            改變真幣形態使
                                                                                           :
                          1.   犯罪主體
                            本 罪犯罪主體為一         般  主體,但     限 於  自然  人,單位不       能  成為  本 罪之主
                        體。

                          2.   犯罪主觀要件


                            本罪之犯罪主觀要         件限   於故意。

                          3.   犯罪客體


                            本罪所   侵犯之    直接  客體是國家對       貨幣   的印製、發行、保         護管理秩序。

                          4.   犯罪客觀要件


                            本 罪行為人必      須 具有變    造貨幣    之行為。所謂       「 變 造貨幣」      ,是指行為
                        人在  真 貨幣   之基  礎 上 , 利 用 挖 補、    揭 層 、 塗改   、 拼湊   、移位、重      印 等多種
                                                                      8
                        方法製作,      改變真幣原形       態、數量或      面值之行為      。不   論行為人以      何種方式
                        變造貨幣    ,皆不影響      犯罪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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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中國人民銀行於      2003  年公布之《假幣收繳、      鑑定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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