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6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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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犯罪客體
本 罪之犯罪 客 體是國家 海 關監 督 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行為對 象
是偽造 之貨幣 (即假幣),既包括偽造 之人民 幣,亦 包括偽造 之外 幣。
4. 犯罪客觀要件
本 罪犯罪 客 觀要 件 表現為 違反 海 關法規、金融管理法規,逃 避海 關監
管, 走私偽造 假幣罪的處罰, 之行為。 依照 《刑法》第 151 條及最高人民法 院於 2000
的貨幣
對走私
年頒布之《關於
解釋
刑事
元以上不足
之規定, 走私偽造 審理走私 ,總面 案件 額 具體 應用法律 若干 2 問題的 或者幣量 》第 200 2 條
之貨幣
2,000
萬元
張
(枚)以上不足 2000 張 ( 枚) 者, 屬於走私 假幣罪「情 節較輕」 ,處 3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 徒刑, 並處罰金。其 次,走私偽造 的貨幣 ,具有下 列情節之一
者,處 7 年以 上有期 徒刑, 並處罰金 或者沒收 財產: (1) 走私偽造 的貨幣 ,
總面 額 2 萬元 以上不足 20 萬元 或幣量 2000 張 ( 枚) 以上不足 2 萬張 (枚)者;
(2) 走私偽造 的貨幣並流入 市場,面 額達到 2000 元以上不足 2 萬元 或幣量
200 張 ( 枚) 以上不足 2000 張 ( 枚) 者。 再者,具有下 列情節之一者, 屬於走
節 特 別 嚴 重 」 ,處
並 處 沒收
私 假 幣 罪 「情 ,總面 額 20 萬元 以上或幣量 2 萬張 (枚)以上者;(2) 走私偽造 (1) 走
無 期 徒 刑 或 者 死 刑,
財 產:
的貨幣
私偽造
以上不足
20
的貨幣並流入
上不足 2 萬張 市場,面 額達到 2 萬元 的貨幣達 到本條第三款規定的 萬元 或幣量 2000 數量標準 張(枚)以
走私偽造
,
(枚)者;(3)
並 具有是犯罪集 團 的 首 要分 子或 者 使 用 特 種 車 進行 走私 等 嚴 重 情 節者。最
後,單位犯 本 罪者,對單位 判 處罰金, 並 對其 直接負 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直接 責任人員, 依照上 述規定處罰。
(三)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出 售 、購買、運 輸 假 幣 罪,是指行為人出 售 、購買 偽造 之 貨幣或明 知
是偽造 之貨幣 而予以運 輸,且數 額較大之行為。 本罪具有以下基 本特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