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3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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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涉外金融法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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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應   向 中國  證  監會  報送  下列文件     :  申請報告     ;所在地     省級   人 民 政
                                  府或國務     院有關部門同       意公  司境外上     市之文件     ;境外投資銀行對         公
                                  司發行上     市之推薦報告       ;公司審批      機關對   設立股    份公司和     轉為境外
                                  公募集公     司之  批復   ;國有資    產管理部門對資         產評估之確認       文件  、國

                                  有股權管理之        批復  ;國   土 資 源  管理部門對      土  地使用權    評 估  確認  文
                                  件、土地使用權處          置方案之批復       ;公司章程;       招股說明書      ;重組協
                                  定、服務協定及其          他關聯   交易協定;法律        意見書;審計報告          、資  產
                                  評估報告     及盈利預測報告        ;發行上     市方案以及      證監會要     求的其   他文


                                  申請
                               (3)   件等。  及審批  程式
                                  依照《    關於  企業申請     境外上   市有關    問題  的通  知》第     3  條規定,   申請

                                  及審批    程式  如下  :
                                  A.   公司在  向境外   證券監管機構或        交易所提出發行上         市初步    申請   3  個
                                     月前  ,須   向證  監會   報送申請報告       、所在地     省級   人 民 政府或國務
                                     院 有關部門同      意公   司境外上     市 之  文件  以及境外投資銀行對           公 司
                                     發行上   市之分    析推薦報告      。

                                  B.   證監會就有關     申請  是否符合國家       產業政    策、利用外資政        策以及有
                                     關固定資     產投資立項規定會商國家發展和                改革  委員會。
                                     經初步
                                  C.
                                           。
                                     市申請   審核   ,證券會發行監管部          函告公司是      否同意受     理其境外上
                                  D.   公司在確定仲介機構之         前,應    將擬選仲介機構        名單書    面報證監會
                                     備案。
                                  E.   公司在境外    證券監管機構或        交易所提    交發行上     市初步    申請五   個工

                                     作日前   ,應   將初步   申請   之內  容報證監會備       案。


                           5      內容應包括:公司演變及業務概況,重組        方案與股本結構,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說明,經
                            營業績與財務狀況        (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本年度稅後利潤預測及依據                 ),籌資用
                            途。申請報告須經全體董事或全體籌委會成員簽字                 ,公司或主要發起人單位蓋章。同時,
                            填寫境外上市申報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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