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0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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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險人因   意外   事故所   受 到的財產損失。這是以             較小  代 價換取    具有   更 大 價值  的
                        財產或者人身       安全,其方式是通過保險            公司   的損失賠付      來實現的。
                            再 者,保險     還 有 防災   減 損的功能。      防災   減 損是保險的一個         派 生功能。
                        保險  公司   為了  避免  危險事故的發生,          總 是 儘 量 採 取 措 施,    改善   經營  水 準 ,

                        避免  或者  減少風險和損失。
                            另外  ,保險制度       雖 然事實上未必能        真 正阻   止 「 不確   定事故之發生」,
                        但透  過保險,即使       確 定事故發生,其損          害 亦可經由     受領   保險給付,而       獲 得
                                                                       20
                        全部或一部補償,         從而消除或      減少心理上的       恐懼感     。
                                         另 一 派 生功能是保險的投資功能。保險經營者為了保
                        保險基金的  最後  ,保險的 安 全 性 、 流 動 性 和 收 益性  , 勢 必對保險基金     進 行 最 佳 的 組 合和  證
                        最有效的運用以使資產發生保               值和增值    ,提   高承保能    力和降低     保險費    率。



                        (二)保險的作用

                            從保險的作用       來看  ,保險具有      如下幾個方      面的作用:
                            1.   保險具有   管理風險、      減少損失的作用。一方            面,保險    公司   為了  避免

                               風險、    減少損失,必須        儘量採取各      種安全預     防措施。    另一方    面,投
                                                           。同
                                                            發生和損失擴大的義務時,保險
                               保人、被保險人也有  權對保險  標的之危險  防止災害  管理狀況  進行監督  、檢查   ,並提出     改進意
                               人有




                        20
                          參閱河南省平頂山市湛河區人民法院            [2008]  平民終二字第  486  號民事判決書。法院認為:
                         本案從雙方提供的「非營業用汽車損失保險                條款」及「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條款」
                         看,責任免除條款及特別約定條款均沒有被告所稱                 「交通事故中對無責任的被保險人不予
                         賠償」的約定,被告陽光財保也未提供證據證                明其所稱的該「不予賠償」情形已告知原告
                         中選自控,故被告陽光財保所稱「無責不賠」                的理由,無法律依據和事實根據。從保險的
                         功能來看,保險是積極地防範風險、轉移風險,從而在全社會範                      圍內分  擔損失。投保人投
                         保的  目的首先   是保  障在自  己的利益出現    損失  時,能  夠及時地予以     彌補  ,而不是   只保障投保
                                                                       付;
                                                                                       並不是
                         人以外的人,特別是投保人無責
                         勵駕駛   人員  違章  行駛,如  果投保人無責  時更  應當及 時所受損失自  時足額  地予以賠  負的話,勢必  保險制度的存在  會造成應  負全部責任的  鼓
                                                                                    保險
                         一方與無責的一方雙方        串通,  協商為同等責任、       主次  責任  或者相  反,以  滿足  公司的保
                         險條款而   得到  不應有的   利益;同時會造成交通事故的          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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