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8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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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車輛 第三者責任保險等 。強制保險多基於國 家社會經濟 政策 的需要而
舉辦 , 主 要 適 用於 諸如交 通 工 具責任、產 品 責任、 公 共責任、 雇工 責任、
職業責任等 領域 。
自 願 保險是指基於投保人自 己 之 意願 而訂立之保險契約。投保人與保
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應當 遵 循 公 平 互利 、 協 商一 致 、自 願 訂立的原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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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 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 外 ,保險 公司 和其 他單位 不得強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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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保險合同 。
(三)原保險與再保險
依據保險人的責任次 序的不同,可分為原保險和 再保險。
原保險, 又 稱為第一次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 範圍
內直接由自 己對被保險人 負給付保險金責任之保險。
再 保險,或稱為分保, 又 稱為第 二 次保險,是保險人將其所 負 擔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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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風險,以承保的 形 式,部分轉 移 給其 他 保險人的 再 保險 。簡單 地
說,再保險 就是保險的保險。
再 保險制度的建立 不僅 有 利 於保險人賠償損失責任的分擔,而 且 有 利
於保 護 被保險人的 102 條規定:「保險 利益 。同時,也是保險 公司 應當 按照 公司穩健 保險 監督管 經營的要 理機構的有 求 。中國《保 關規定
險法》第
辦 理 再 保險。原保險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的保險合同
是原保險人與 再 保險人之間的保險合同 關係 ,是原保險人對其所承擔的風 關係 ,而 再 保險則
險責任 進 行轉 移 的法律行為。」 再 保險合同與原保險合同是 兩 個相 互獨 立
的合同, 再 保險接 受 人 履 行 再 保險責任 既不 與原保險的被保險人、 受益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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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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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其他強制保險之種類,如旅行社 責任險、旅遊意外保險、建築工人意外傷害險 …等。
參考資料:中國風險管理網,
http .chinarm.cn/Insurance/2009/0324/20698.html ://www (最後瀏覽日: 2010/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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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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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 2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