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6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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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信託合同
                                          170
                            其基本條     款 為    : (1)   信託目的   ; (2)   受託人、保管人的        姓 名 ( 或者名
                        稱)、住所;(3)     信託資金的      幣種和金     額;(4)   信託  計畫的規    模與期限;(5)      信
                        託資金管理、       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             安排;   (6)   信託利益的   計算   、向受益

                        人交  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7)   信託財產   稅費的承擔      、其他    費用的   核算
                        及支  付方法   ;(8)   受託人  報酬計算     方法、支    付期   間及方法    ;(9)   信託  終止時信
                                                      信託當
                                                                           務;
                        託財產的    歸屬及分     配方式;     (10)   則;  (12)   事人的權利、義  選 任方  式;  (13)  受益人大會  風險  揭
                                                                                (11)
                                            程 式 和規
                        召 集 、 議 事 及 表 決的
                                                             新 受託人的
                        示;(14)
                        他事項   。  信託當   事人的   違約責任及      糾紛解決方      式;  (15)   信託當  事人約定的其
                            除 上 述 基本條    款 外,信託合同        還 應當在    首 頁 右 上 方用   醒 目 字 體 載明   下

                        列 文 字 :信託公司管理信託財產應               恪 盡 職守   , 履 行誠實、信用、謹慎、有
                        效管理的義      務 。信託公司       依據  本信託合同       約 定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              風
                        險 ,由信託財產       承擔   。信託公司因       違背  本信託合同、處理信託             事務  不當而
                        造 成信託財產      損失  的,由信託公司以          固 有財產    賠 償 ; 不 足 賠 償 時,由投資
                              171
                        者自  擔   。

                          4.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計 畫 文 件 的全部內

                        在 認購 委託人  風險申  認購  明書  信託單位前,應當 中 簽字  , 申 明 願意 仔 細 閱讀 信託  信託 計 畫 的投資  風險  。信託公司  容 ,並
                                                           承擔
                        應當提   供便   利,保   證 委託人能      夠 查閱  或者   複製  所有的信託      計 畫 文 件 ,並   向
                                                    172
                        委託人提    供信託合同文本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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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信託公司      集合資金信託計     畫管理  辦法》第    13  條。
                        171
                         參閱《信託公司      集合資金信託計     畫管理  辦法》第    14  條。
                        172
                         參閱《信託公司      集合資金信託計     畫管理  辦法》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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