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4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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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計畫發行原則
計畫 發行是指貨幣發行 根據 國民經濟發展的 需 要,進行有 計劃 的 安
排 ,具體 由 中國人民銀行 總 行 提 出貨幣發行 計畫 , 報 國 務院批准 後實施。
確實 遵守計畫 發行 原則,可以保證市場物價和幣值的穩定。
3. 集中統一發行原則
集 中是指人民幣的發行權 集 中於國 務院 ;統一是指國家 授 權中國人民
任 何地
銀行
集 中統一
權發行貨幣 壟 斷貨幣發行,除中國人民銀行外, 或 發行 變相 貨幣。 只 有確實 遵 守 貨幣發行 區 、 任 何單位和個人 管理 ,國家 都 無
才 能有 效 地 控 制貨幣 投 放 ,保持幣值穩定和貨幣的正常流通。貨幣的 集 中
統一發行,是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 客觀 條件。
(三)人民幣發行機關
如 前 所 述 ,人民幣的發行權屬於國家。人民幣的發行機關是指 根據 國
家 授 權具體實施人民幣發行行為之機構, 亦 即 根據《 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
印製
18 條規定: 「人民幣 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 掌握 人民幣的發行。 、發行。 」可見,中國人民
唯一法定發行機關,統一
銀行為人民幣的
(四)人民幣發行程式
人民幣的發行程式是指人民幣發行的步 驟 和方法。具體而言,即中國
人民銀行透過其發行 庫 將發行基金 投入 業務庫 ,使一 部分 貨幣進 入 流通 領
域的步 驟和方法。 根據《 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 22 條和《貨幣發行 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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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銀監發[1988]79 號) 的規定,人民幣的發行 按以下程式進行:
1. 中國人民銀行確定 年度貨幣 供應量 。根據 國家的經濟和 社會發展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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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發行管理制度 (試行 )》係為貫徹貨幣發行集中統一原則,保證國家貨幣發行計劃的
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 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特別制定之。參閱《貨
幣發行管理制度 (試行 )》第 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