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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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貨幣法       233





                           二、人民幣發行法律制度



                           (一)人民幣發行的概念


                               廣 義的人民幣發行,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代表國家發行、                            投 放 、 回 籠 、
                           調 撥 、 銷毀   、保  管 以及   調節  各地貨幣流通等         業務活動     的 總 稱。  狹 義的人民
                           幣發行,是指中國人民銀行            庫把 向 流通  領 域投  投入 放 人民幣現金的行為,具體  ,使一  部分  貨幣進  說 就

                                                                                             入 流
                                                       發行基金
                           是中國人民銀行透過發行
                                                                     業務庫
                           通領域。
                               人民幣發行是流通中貨幣的              源頭   ,人民幣的      投 放與回    籠 和穩定幣值有
                           直接  聯繫  ,正常的貨幣流通是國民經濟運行之重要                      條 件 。 因此   ,人民幣的

                           發行直接關      係 到幣值的穩定及貨幣           政 策 的實現,     因 而必   須加強   對人民幣發
                           行的  管理  。人民幣發行的法律制度包括發行                   原 則、發行程式、發行           責任  等
                           內容。



                           (二)人民幣發行的原則

                               中國的貨幣      政 策 目 標是保持貨幣幣值之穩定,並以                  此 促進經濟發展,
                                                                                           6  。
                                                         計畫
                                            持經濟發行、
                                       須堅
                                                                    高度集中統一發行的
                                                             發行、
                           人民幣發行必
                                                                                       原則
                             1.   經濟發行原則
                           按照  經濟發行是指國        務院   和中國人民銀行 控 制和  調節  貨幣發行  根據  國民經濟發展的實際 量 , 避免  用發行人民幣的  情況  ,
                               商品流通的實際
                                              需 要,
                           方式  來 彌補財    政 赤字  或 緩 解 財 政 支出    緊 張 ,以確保貨幣流通之正常進行和
                           人民幣幣值穩定。         此原  則係中國貨幣發行的最            根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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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朱崇實主編,金融法教程,法律出版社第二版,               2005  年  1  月,頁  177  至  178  ;強力,
                            金融法,法律出版社,        1997  年  10  月第一版,頁  318  至  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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