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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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者 仍集中於期貨市場 收盤 後 至 下一 個 交易日 開 始 之前。現已為多
數投資人 廣泛運用 以 控 制 風 險及 套 利。
(2) 報 價方式 :通常 不特定 風 險的發生,對於近 月分 商品價格 影響 較
大, 故 EFP 交易 通常 僅 止 於近 月分 的商品合約, 報 價方式為現
貨市場 當 時價位加上「 水 差 」 (Basis Swap - Point) 而 產生的買賣
價位,投資人 欲 買進是以賣價成交, 欲 賣出則以買價成交, 而 水
差 則 因 利 息 或持 有成 本 不 同而 有 正水 差或 逆水 差 之 別 。
(3) 商品 : 目前 廣 為 接 受 者 為 芝 加 哥 國際貨 幣 交易所 (IMM) 的日
幣 、英 鎊 、 瑞郎 、 歐 元、加 幣 、 澳 幣 ,及 紐 約商品交易所的 黃
金、白 銀 。
(4) 投 單 種類 : 相 較 於 Globex , EFP 可 接 受的 委託 較 多, 包括 限價
單 、 停 損 單 、 OCO 單 ,甚 至 類似市價 單 的 Dealing Market , 均
可投 單 。
(5) EFP 所成交的 部 位,可與期貨交易所 內 成交的期貨 部 位 互 相 軋
平 。
遇
將
遭
(1) 不過,在實際交易中, 客 戶 持 有 部 位數量大 EFP 者 , 比 較容 以下 易在 問題 EFP : 交易中 平倉 ,以 達 到
規 避不特定 風 險的目的。但由於 EFP 為場外交易, 其報 價方式
為期貨經紀商代 客 戶 詢 價,買賣價 差即 反映 各 現貨商的 持 有成
身亦
現貨交易商,有
以國外實
(2) 本 , 故 投資人無法於市場 例而言 , 部分 期貨經紀商 公開 情況 下 獲 得最合 兼 營 理 的價位。 些
本
期貨商則 選擇 與 銀 行 或其 他期貨經紀商交易,在 詢 價過 程 中,買
賣價位不 對期貨經紀商 斷 被 拉 大 ; 對 客 戶 而言 ,交易成 之利得 本 大增,價位亦不甚合 易 舉 ,主管 單 位 難
而
輕
而言
理;而
此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