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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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者  仍集中於期貨市場         收盤  後  至 下一  個  交易日  開  始 之前。現已為多
                               數投資人     廣泛運用     以 控 制  風 險及  套  利。

                            (2)   報 價方式  :通常   不特定   風  險的發生,對於近        月分   商品價格    影響   較
                               大,   故  EFP  交易  通常  僅  止 於近  月分   的商品合約,       報 價方式為現

                               貨市場    當 時價位加上「       水  差 」 (Basis Swap  - Point)   而 產生的買賣
                               價位,投資人       欲  買進是以賣價成交,          欲 賣出則以買價成交,          而  水

                               差  則 因  利 息 或持  有成  本 不  同而  有 正水  差或  逆水  差  之 別  。
                            (3)   商品  :  目前  廣  為  接  受  者 為  芝  加 哥  國際貨  幣  交易所   (IMM)   的日

                               幣  、英  鎊  、 瑞郎  、  歐  元、加  幣  、  澳  幣  ,及  紐  約商品交易所的      黃

                               金、白    銀 。
                            (4)   投 單 種類  : 相  較  於  Globex  ,  EFP  可  接  受的  委託  較 多,  包括  限價
                               單  、 停 損 單 、  OCO  單 ,甚   至 類似市價     單  的  Dealing Market  ,  均

                               可投   單  。

                            (5) EFP  所成交的    部  位,可與期貨交易所          內  成交的期貨      部 位  互  相  軋
                               平  。


                                                          遇
                                                      將
                                                        遭
                            (1)  不過,在實際交易中,  客 戶 持 有 部 位數量大  EFP  者 , 比 較容  以下 易在  問題  EFP  :     交易中  平倉  ,以  達  到
                               規  避不特定    風  險的目的。但由於          EFP  為場外交易,       其報  價方式

                               為期貨經紀商代         客  戶  詢  價,買賣價    差即  反映   各  現貨商的    持  有成



                                                                  身亦
                                                                           現貨交易商,有
                               以國外實
                            (2)   本  ,  故  投資人無法於市場 例而言  , 部分  期貨經紀商  公開  情況  下  獲  得最合 兼 營  理  的價位。     些
                                                                本
                               期貨商則     選擇  與  銀 行 或其  他期貨經紀商交易,在            詢 價過  程 中,買
                               賣價位不   對期貨經紀商 斷 被 拉  大 ; 對 客  戶  而言  ,交易成  之利得  本 大增,價位亦不甚合 易  舉  ,主管  單  位  難
                                                                        而
                                                                      輕
                                                   而言
                               理;而
                                                         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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