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0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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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法  令  與規章的   違反   。檢查    人  員應  該引   用  違反  的法   律  或規定,並

                                  簡短描    述違反    事項以及管理階層的             反  應與  改  正措施。
                             (5)   評  述  。  此乃  對委外供應者作業與程序上缺                點  及內部控制缺失的
                                 評  述  。  此  部分應作詳細的         描  述  以  補  充  說明檢查    人  員於結論     該

                                 小節所
                                 等制   度  做  的  簡  要  描  述  ,並  且  應依重要性及以資訊技術  清楚  地  表  達對每一功能的  統  一評
                                                   子
                                                     分類排列,作到
                                                因
                                         之
                                           組成
                                 評量。     真  正的評等     數字    不  應在  此  部分   出  現,而是在檢查          人  員
                                 的結論     該  小節或報告       最  後機   密  資訊的部分       出  現。性質上機        密
                                 的項目應      只  包  含  於報告的非      公開   部分    (closed section)  ,若已
                                 出
                                                                就
                                    現在結論
                                 容上。每一缺失的評論   該  小節的評等,   至  少  應包括  不  應  再出  現於屬機   密  資訊的內
                                                                      :
                                     詳細的缺失      描  述  及在管理階層未處理下,缺失對委外供應
                                    者及銀行的風險;

                                     檢查  人  員對  改  進缺失的     建  議;
                                     管理階層對缺失的          反  應及所採取的        改  正措施;及

                                     檢查  人  員對管理階層        針  對缺失   反  應的分    析  。
                                  檢查   人  員應詳    述  缺失存在的風險及其對銀行與銀行                      客  戶  潛  在

                                  的  影響  ,並應     盡  力  取得管理階層        允諾   於  合  理時  間  內  落  實  改  善
                                  措施。檢查       人  員並應    強  調  歷  次檢查   皆出   現的缺失,並在檢查

                                              該
                                                          出
                                  人
                             (6)   董事會  員的結論  簽  名  。一  一小節提 旦  最終  的檢查報告  ,  且  在報告的管理部分  被送  回  委外供應者的董事會  再  作評論。
                                 時,董事      們  應  該  依傳  遞  信函  的  指  示  ,  完整  地檢視檢查報告,         最
                                 後並   簽  名  。

                           2.   報告管理部分。        此  部分主要考量部分事項              不  適  合  於報告   公開   部分
                           ,內容包括
                                                                   除
                                                                                           為報告
                                                                                      餘
                                               額
                       (4)  揭露  財務資料,及  : (1)    (5)   管理評論,  外資訊等小節。  (2)   統  計資料,  額  外資訊外,其 (3)   系統  及  組織 皆  資訊,
                       必有項目。詳言之           :
                             (1)   管理評論。這部分應           該  與資訊技術      統  一評等制      度  具一  致  性地  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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