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8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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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  單位   或  人  員討論檢查缺失或          請  求其   他支援    )  。

                           退場   檢討會應      該  包括檢查報告        草  稿中的主要意見。           退場   檢討會的目
                       的是為    清楚   溝通檢查      人  員發現的缺失、結論、及               建  議,並確認獲得委外
                       供應者管理階層         承諾   的任何     改  正措施。



                       (六)董事會會議


                           對於資訊技術         統  一評等制     度  的  綜合  評等為      3  、  4  、及  5  的委外供應

                       者,主要     負責   的檢查     人  員有  責  任在董事會會議上提            出  檢查報告的發現與
                       結論。主要       負責  的檢查     人  員應  該  在發  布  其  綜合  評等為     3  、  4  、或  5  ,或  開
                       始  正  式  或非正  式  的  強  制導正措施實施之前,通知其                 他  聯邦金融機構檢查

                                                                     代
                       委員會的會員機關,而
                                                                        表
                       等為    1  或  2  的委外供應者,檢查  且  所屬監理機關應有  人  員有  權  決定是否需要安排董事會會 與會討論。對於  綜合  評
                       議。



                       (七)檢查報告

                           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對委外供應者的資訊技術檢查有一                                      致  性的

                       報告
                           格式
                                                                                    ,
                                                                                      直
                                                                                           遞
                                                                                              信函
                       外供應者的董事會,內容包括委外供應者獲得的評等,這  ,  該  檢查報告包括一傳  遞  信函   (  transmittal letter  ) 樣  的傳  接  送  給  委
                       主要是    避免   評等與其      他  機  密  資訊  透  露  予接受委外作業與服務的銀行。檢
                       查報告內容主要分           公開   部分    (  open section  )   及管理部分。    公開   部分內容
                       包括  諸  如管理評論、非安            全穩健    的實務    操  作、未    遵循   法  令  規章等所有重
                                                     送
                       要問題與缺失,
                                                         銷
                                                           計畫、發
                       行;管理部分的內容包括      此  部分會傳   諸  如行  到接受委外供應者委外作業與服務的銀  展  計畫、及契約  條件  等  私  有
                       財產  權  資訊與係屬機         密  性的管理資訊,僅供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所
                       屬會員機關使用。檢查報告應於                    離  開  受檢查   單位    45  天  後  完成  ,之後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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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機關有  檢查報告的  額  外的  公開  天  對檢查報告作檢視、        修  正、   批  准  、及發   出  報告。
                                            部分及管理部分的詳細內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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