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8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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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 單位 或 人 員討論檢查缺失或 請 求其 他支援 ) 。
退場 檢討會應 該 包括檢查報告 草 稿中的主要意見。 退場 檢討會的目
的是為 清楚 溝通檢查 人 員發現的缺失、結論、及 建 議,並確認獲得委外
供應者管理階層 承諾 的任何 改 正措施。
(六)董事會會議
對於資訊技術 統 一評等制 度 的 綜合 評等為 3 、 4 、及 5 的委外供應
者,主要 負責 的檢查 人 員有 責 任在董事會會議上提 出 檢查報告的發現與
結論。主要 負責 的檢查 人 員應 該 在發 布 其 綜合 評等為 3 、 4 、或 5 ,或 開
始 正 式 或非正 式 的 強 制導正措施實施之前,通知其 他 聯邦金融機構檢查
代
委員會的會員機關,而
表
等為 1 或 2 的委外供應者,檢查 且 所屬監理機關應有 人 員有 權 決定是否需要安排董事會會 與會討論。對於 綜合 評
議。
(七)檢查報告
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對委外供應者的資訊技術檢查有一 致 性的
報告
格式
,
直
遞
信函
外供應者的董事會,內容包括委外供應者獲得的評等,這 , 該 檢查報告包括一傳 遞 信函 ( transmittal letter ) 樣 的傳 接 送 給 委
主要是 避免 評等與其 他 機 密 資訊 透 露 予接受委外作業與服務的銀行。檢
查報告內容主要分 公開 部分 ( open section ) 及管理部分。 公開 部分內容
包括 諸 如管理評論、非安 全穩健 的實務 操 作、未 遵循 法 令 規章等所有重
送
要問題與缺失,
銷
計畫、發
行;管理部分的內容包括 此 部分會傳 諸 如行 到接受委外供應者委外作業與服務的銀 展 計畫、及契約 條件 等 私 有
財產 權 資訊與係屬機 密 性的管理資訊,僅供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所
屬會員機關使用。檢查報告應於 離 開 受檢查 單位 45 天 後 完成 ,之後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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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機關有 檢查報告的 額 外的 公開 天 對檢查報告作檢視、 修 正、 批 准 、及發 出 報告。
部分及管理部分的詳細內容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