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5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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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9   國際大型銀行對作業與服務委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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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最  重要供應者。      乃被    XX  銀行集團資訊技術領導委                員  會、集團     全

                       球  總  部、或技術採購部門指             定  為  最  重要供應者,其        被定義     為  最  重要供應
                       者,主要是因為         : (1)   委外供應者本身的          錯誤  ,或者由於其         提  供的技術作
                       業或勞務服務        錯誤   ,將導    致   XX  銀行集團信譽或          全球   金融市場的       顯  著  損

                       失
                                傳遞
                         資料的
                                             報
                                                                                                委
                                                 且目前無其
                                               告
                       戶  ;  (2)   委外供應者  或管理  提  供的技術作業或勞務服務,是用來支援對重要  他可  供選擇的  代  替  方法;及   (3)   客
                       外供應者     提  供的技術作業或勞務服務對                  XX  銀行集團有        廣泛  的應用性,
                       以  致  於如  果  委外供應者自身的          錯誤   或者由於其        提  供的技術作業或勞務服
                       務  錯誤  ,將對  樣  的 XX  銀行集團  潛  在  可 內  1  個以上的技術部門或業務單  XX  銀行集團的運作。  位  造    成影
                                       錯誤
                                這
                                            是
                                                      能影響到整個
                       響,而且









                           銀行   基  於為   提高   經  營  效  率  、有  權使  用  專  門技術、節     省  成本、及      較高

                                                           求
                                                                        銀行集團下,技術部門或
                       的
                                                  產生
                                             一
                       業務單 生產力  位  目的下,而  求  產生  旦  委外的需  ,  接著就必須通  。在  XX  知  資訊技術領導委    員  會的
                                對委外需
                       契約委    員  會,並對委外供應者的資格作                  審查   與  確認  ,  通過   資格   確認   者  即
                       進入  投  標  及選擇程序,選          出  委外供應者      後  ,  即  與其簽訂委外契約,            最後
                       進入  委外供應者的監          督  與管理,整個流程如             圖  9-1  。




                       一、委外需求的產生



                           若是關於技術、市場資料、電信商品與服務的委外需                                  求  ,將要    求必
                       須先獲    得  XX   銀行集團技術部門或業務單                 位  的  批  准後  方能  提出   ,  除  非此
                       等商品與服務           已被   其  他  技術部門或業務單              位  以  標  準商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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