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8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P. 258

240






                       理範  圍  與  職  能。

                           1.   資訊技術領導委         員  會的契約委       員  會。係於資訊技術領導委                 員  會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eadership Council        ,  ITLC)   中  另設  的  子  委
                       員  會,負責統      合   XX  銀行集團下所有技術、市場資料、電信商品與服務

                                                                                         該
                       契約的發
                                 XX
                                     銀行集團下
                                                                源
                       成  員  來自  展  ,以  符合   在委外供應者  全球  不同的資  挑  選與程序上的各項  、技術、及法務單  標  準。 位  等。  委    員  會
                           2.   技術採購部門。由以下             3  個單  位  組成  :
                             (1)   市場資料採購部門。主要負責市場資料相關商品與服務供應者

                                 的選擇與契約流程            處  理   (  內容詳表   9-1)  。
                             (2)
                                 電信商品與服務採購部門。主要負責供應者的選擇與契約流程
                                 處  理,   可  分為技術     硬體    、  軟體  、及有關電信商品與服務的技
                                 術服務     內容    (  內容詳表    9-2)  。
                             (3)   金融技術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供應者的選擇與契約流程                                處  理,

                                 可  分為   硬體  技術、    軟體   技術、及技術服務等             3  項   (  內容詳表   9-

                                    。
                                 3)
                           技術採購部門主要負責管理有關市場資料、技術、及電信商品與服
                       務的風險     和  成本,    它  是與組織中的技術部門、業務單                    位  、法務單     位  、及

                       財  務單  位共   同  合  作,以發     展  對取得技術、市場資料、及電信商品與服務
                       契約的    談判策略      。技術採購部門中的契約經理                    人   (contract managers)

                       負責
                       條件  議定   有關取得技術、市場資料、及電信商品與服務契約中的             求  與主  張  能  被  列  入  所有委外 條  款與
                           ,以
                                     有利的訂價及重要業務上的要
                                確保
                       契約  當  中。   每  一個契約經理        人  的責任範     圍  並非   橫跨  技術、市場資料、及
                       電信商品與服務採購部門,而是                    專  注於其中的       某  一部門,     亦即每    一部門

                       都設  有  專  任的契約經理        人  。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