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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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評估 其作業與服務及 支援 的品質、監督契約遵循與契約 修 訂的需
求、及確保委外供應者 具備 有 效 的 營運 復 原與 緊急 應 變 計畫 等 。
第八 章 探討 銀行 海 外地 區 委外及內 部稽 核委外的管理。銀行在委外
地 區 及內 容 上 產 生 了兩 個 比較特 殊 的 課 題,一 是 將作業與服務委外 至海
是
外地
別
令
國家風險與法
面 對有 區 ,一 於國內一 將銀行 般 自 行的內 部稽 核 功能 是 委外。 海 外地 區 委外將使銀行
遵循風險,所
委外的風險,
別
特
以本章將 就 銀行的董事會及 高階 管理人員應如何確保銀行有 效 監督與 海
外供應者 間 的關係、 妥 善 評估 風險、 審 慎查核、及適用法 律 與管 轄 權 等
議 題進行 探討 。 另 將內 部稽 核委外予委外供應者來執行原先應由銀行內
部稽
銀行
核委外,
論有關銀行如何 核人員 負 責的 安 工 作,也 部稽 牽涉 到內 部稽 核 獨 立性的問題,本章也將 穩健 有 效 的內 部 討
控
排
內
方能帶給
制。
第九 章 探討 國際大型銀行對作業與服務委外的管理。國際大型銀行
對委外業務的管理 方 法,可以作為我國銀行管理並解決委外作業與服務
衍生問題的借鏡,其主要有
監理機關應督
理組織 架 構,如統一的 技術 : (1) 購 部門 、風險管理委員會、及相關風險管 促 銀行建 置完 整的委外管
採
理單位 ; (2) 銀行應藉由 電 腦 管理 軟 體 、系統、及各種協定的委外管理
工具 ,以確保勞務提供水準,並規範契約 雙方 彼 此的 義 務與責任 ; (3)
銀行應 設置 責任分 工 的管理人員,以 充 分發 揮 管理 職 能; (4) 銀行應建
立
完
義
慎查核
委外供應者資 善的委外需求 格 的確 暨 管理程 、 審 序 , 從 委外需求提 務、訂立委外契約、及對委外供應 出 程 序 到委外契約 審 核、
認
者的 財 務 結 構作 評 量與作業作監督,都應訂定詳盡的標準作業程 序 以為
遵循 ; (5) 當委外供應者的 財 務或作業 狀況面臨 的風險 遞 增 時,銀行的
技術部門 或業務單位 就 必須提 出 維持 永 續經 營 計畫 的書 面說 明 ; (6) 銀
行應訂定周
加 強 委外 後 延 的委外風險管理 計畫 及作業規章,以控管委外風險 這些 方 法一一予以詳細介紹。 ; 及 (7)
機密資料的保護。本章將對
第十 章介紹 美 國對銀行資訊 技術 委外的監理檢查。對 第六 章提及之
美 國監理機關對銀行委外作業與服務的檢查 目 標與程 序 及對委外供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