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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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無 論 選擇 何 種 方 法,銀行應有 備 援計畫,以 詳細 說 明 在委外供應者
未能 繼 續 執行委外作業與服務時,如何 取得 及 使用 人員與 設備 的程序。
此外,也要 定 期 測 試 備 援能 力 ,以確保可行性及 受 雇 人員對該計畫的 熟
悉 。
永續經
,
2004)
機構檢查委員會 有關銀行監督及維 (FFIEC 護 委外供應者業務 歸納 出 以下應有的作法 營計畫,美國聯邦金融 :
1. 經 常檢視委外供應者的業務 永續經 營計畫,以確保 任 何對銀行重
要的作業與服務在可 接受 的時程內 被 復 原。
2. 檢視委外供應者的 緊急 應 變 計畫 測 試 ,對於重要的委外作業與服
務,
對屬重要的作業與服務,應評估委外供應者
3. 測 試 的 頻率 應是 1 年 1 次 或 更 頻 繁 。 彼 此之 間 的相 互 依賴
性。
美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 (FFIEC , 2004) 也提到,銀行為確
保自身適當的業務 永續經 營計畫,若銀行 選擇 將業務 永續經 營計畫也委
外,則應考量下列
受託
1. 人員 配 置 。 諸點 : 業務 永續經 營計畫之委外供應者應有充足並 具 專
業的 職 員,以提供合適的 現 場 技術支援,確保即時地在 復 原 場 所重 新 開
啟 作業與服務。
2. 處理時 間 有效性。為 顧 及 受託 業務 永續經 營計畫之委外供應者可
營計畫的服務,因此,
能
營計畫之委外供應者應
源
永續經 同 時 受 數 家 銀行委 託 提供業務 配 永續經 充分的作業與服務處理時 間 受託 業務 、
、資
置
及安全性控制。銀行應確保 受託 業務 永續經 營計畫之委外供應者可於要
求的適當時 間 內處理正常的 工 作量。
3. 使用權利 。 受託 業務 永續經 營計畫之委外供應者應該 揭露任 何有
限
取得
關
委外供應者應該保證當發生 ( 使用 ) 場 所、 設備 、人員等的 事 件 時,銀行應可有 制。 受託 業務 使用受託 永續經 營計畫之
提供作業
緊急
與服務之委外供應者所屬 場 所的 權利 。此外,銀行應該瞭解 任 何 具 有 優
先 權 的 協議 ,例如,即 使 在其 他 銀行 ( 共 用同 一委外供應者 ) 都於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