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台灣.金融.大家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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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   方式  。事   實  上 ,在  我們   開  放  新  銀行  之  前,國內只    有  三 、  五 家公  司

                  算  是 募  集設  立 的。  我們   的  主 要  目  的是要  讓社會    大眾能    夠  參與及   監督   資

                  金的   募  集 ,不  至  於 偏  袒 特定  的對  象  。這一    點 對台灣的金融與         企 業發展

                  應該   有 一  定 的意  義 。







                                           公營銀行民營化






                  問:   當 初  為 什麼  沒  有讓  公  營 銀行先    民營  化 ?


                  答:   當 初  在開  放 公  營 事業   移  轉 民營  的時候,     很 多  政府官   員,   包括   學 者

                  專家,長年       都 在  鼓 吹  ,要  讓 公  營  銀行想辦法     企  業 化  或民營   化  。 民  國 七

                  十  三 年時,  營  銀行 李 資  政 國  鼎 先生,  編撰 那  時候他已經  民  國經濟發展 離  開 財政  部  , 卻  還 是  念念

                                       。他在
                                    化
                       公
                                民營
                                                                         略
                                                                            總論」的時
                                                  「中華
                                                                       策
                    忘
                  不
                                                  民營
                                                                         實
                                                                            不為也。」
                  候,
                                            業的
                                                           特別
                  意
                                                      化
                                                        ,
                                        個
                       就是說,
                                我們
                                     整
                  化  思  特別 鍵  感  慨  地指 要  出,公 這個決心,如  產 營  銀行  民營  果政府  化  是「非不能也, 在 理念上 是  推  動  公  營  銀行的 棄 銀行公  民營
                                                                     不
                    ,關
                                                                       願
                                                                         意
                                    有
                                                                            放
                           是
                              政府
                  營  的心  態 ,總希望     還  能 夠  繼續  掌  握 銀行的    運 作,  那麼民營      化  的 政策  是
                  不可能    成功  的。
                       我們  曾經   嘗  試 過  用 制  定 「公  營  金融  機  構 管  理 條  例 」,  使  這些公  營
                  的金融    機  構能  有  所  依  循  , 進  行  企  業  化  的經  營  。  甚至  動  用  國大  代表  修
                  憲  ,精  省  之  後,對公     營  金融  機  構的  管  理  ,  規  定  應  本  企  業  化  經  營  之原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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