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4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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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二
『
因
並
出所謂
,學
此
者
雜 治理 』 之 權 ,後 提 者 屬 於其代理 『 代理理論 人 角色 』 (Agency Theory) 者 之 間 的關 係亦 以為 極複 詮
10
釋 。」
在美國 股權 十 分分 散 的 眾多 公司中,所謂「 執 行長」本 應 忠 於
代理 人 職 務,以 創造 具 所有 權 的大 多 數 小 股東 , 然 而,安隆(或 稱
恩
不
罔
有治理
高層主 龍 )及其 管之 他 公司弊案事件之發生, 己 意 圖造 成 的, 他們幾乎 幾乎都 是發生 顧 擁 執 行長及其 權 的 上 的
眾多
法
利
小 股東 ,也 就 是 說 怠忽 公司治理。
現 任 中 華 治理 協 會理事長的 柯承恩 教授 也指出:
「最 近 的公司治理 觀 念是 鎖 定 高層人 事組織 問 題 ,而 不 是 僅 關
注管理與作業兩
11 種層面 , 許多 公司出現危機 都 與 領導階層 脫 不 了 干
係 。」
由此 可 以 看 出,公司治理 具 有下 列特 點 :
1. 針 對 公司的 股東 、 董 事、監 察 人 、 董 事長、 總 經理及其 他
管理 階層 之關 係 之 良好 互 動 。
2. 董 事會受 股東 委 託須 明 定組織或公司之經 營績效 ,並監 控
管理 階層 的 績效 。
3. 從股東 會、 董 事會、監 察 人 、 董 事長、 總 經理、到 各 部 門
之管理 階層 屬 於委 任 關 係 , 亦 為公司治理之 範疇 ,而 各 部
10
同註 9 。
11 見經 濟 日報,民國 92 年 8 月 27 日, 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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