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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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公司治理
大公司美化財務的醜聞,包括世界通訊、全錄、默克藥廠,以及安
德信會計師事務所等公司。在一連串企業醜聞與財務弊案發生後,
美國為重建市場信心,在國會大力配合下,布希政府於二○○二年
七月三十日簽署自一九三○年代經濟大蕭條以來最重要的企業改革
法案,即「沙班士/歐克斯 利 法案」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 ,
揭露
法案
及會計準則,以及企業
該
對主
管機關、財務
6 主 管、會計
師、 律 師及 分析 師 皆 有 詳細規範 。
至於 我 國 對 公司治理機制之重視, 先 是受到 民 國八十七年第四
季 所發生的國 內 本 土型 金融風 險 之影響,其後是受美國安隆公司弊
案所發生的全 球 重視公司治理風 潮 所影響。本 土型 金融風暴發生
時
企業, ,發生財務危機的企業 如 國產 汽車 、國 揚 高達 新巨群 十九家,其中包括 、安 峰 、廣三,也包括 不只 是經 營不善 國家 的
得過
、
磐石獎 的企業 如東榮纖維 、 紐新 企業、 富 全 電池 、三 粹 企業等。到
了八十九年 仍然 有為 數不少 的企業 如 長 億 、 東帝 士、 桂宏 、國 豐 、
台鳳 等企業 申 請 紓困 ,這 些 企業 幾乎都 是公司治理 不彰 或公 款私用
而
揭露程
令
主
普遍欠健
人獨立性 遭致虧損 、法 的 例子 制度 。 台灣 企業界在 全、 決策透明 管機關也有 、 資 訊 執 法 欠嚴謹 度、經理 等現
象 ,正 足 以 說明台灣 公司治理機制之 不足 。 民 國九十年美國安隆事
件之發生, 使我 國政府 當局警覺非加 強 加速推 展公司治理 運動不
可 ,行政 院遂 於九十二年一月七日 成立 「改革公司治理 專 案小
6
詳
沙班士/歐克斯
《會計研究月刊》 利法 案 之 重 年 9 月 1 日出版,頁 見陳 依蘋 20 ,「革 29 新 法 案真能 介 紹。 革 新 」,
要內容,
附
表
91
,民國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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