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6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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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
               三、高利貸對社會的影響


                   由於高利貸活動不可避免地會引發一定的經濟或社會問題。一些利率

               非常高的非法高利貸,經常出現借款人收入的增長速度,總不足以支應貸款

               利息的調高。當貸款拖欠或是無力償還時,放貸者經常會採取不合法的催討

               管道(如僱用討債公司),進行暴力催討或惡意調高貸款利率。於是,因高

               利貸死亡、家破人散、遠離他鄉、無家可歸的現象數不勝數。這些人已經被
     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
               高利貸吸去了最後一滴血,往往是身無分文,在外流浪,也成為了社會不安

               定的因素。

                   由於民間“高利貸"利率普遍高於銀行基準利率,受利益驅動,一部分

               人會將自有資金投入民間借貸;又民間“高利貸"多為私人間的協議,大多

               沒有擔保或抵押設定,而且對借款人的資信僅憑個人的主觀判斷,主觀性和

               隨意性很強,對風險的產生也無從控制,且存在著極大的風險。如借款人不

               能歸還貸款,對貸款人來說也是打擊極大、也極易衝擊正常的金融秩序。但
               是,我們也不能否認高利貸用於日常生活也有其積極的一面,它至少使難以

               為繼的低收入民眾或中小企業暫時渡過難關,延續生命。也只有生命得以延

               續,才能談得上維持家庭與事業。

                   從全世界的經驗看來,最典型的例子如 2006 年 10 月 13 日被稱為“窮

               人銀行家"的孟加拉的穆罕默德 • 尤努斯(Muhammad Yunus)及其所創辦

               的「鄉村銀行」(Grameen Bank;在孟加拉語,Grameen 意即「鄉村」)榮

               獲諾貝爾和平獎。孟加拉一般商業貸款的利率約在 12%、13%左右,但是

               鄉村銀行給農村貧困農民的貸款則在 25%左右。之所以銀行不願意放貸,

               正是因為他們認為給小企業或農民的放貸收益與風險不相稱。一般而言,小
               企業或農民財產規模小,沒有多少資產可用來抵押,對銀行而言,其借款風

               險較大。另一方面,他們貸款金額不大,對銀行來說,在一定的利率水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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