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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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
               經理人專業判斷能力應再教育。某些銀行往往覺得放款延滯總餘額維持在

               授信總餘額一定比率下,即是可原諒的管理違失;而相對於債權品質的管

               理,則反較不重視。因此,授信主管或經辦員對違約債權的處理方式,如以

               非正常方式調整(如:擴張授信承作量、掩蓋債權瑕疵比重、或協商債務減

               息或記帳,或延緩揭露逾期紀錄等),或不積極催理;或側重開拓新客戶而

               忽略違約案件的催理時機,以刻意隱匿違約風險的呈現,而最終在經濟環境
     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  呈現反轉現象,債權將如被壓抑的火山口,使違約風險爆增如一瀉千里,也

               將使銀行債權一夕間面臨經營的危機。

                   銀行對債權的違約控制與調整,藉由調節承作對象或部位,採取減緩措

               施,或適當調控高、中、低風險部位等,都是避免違約風險擴大的方法。而

               若執意採取掩飾或左右暴險部位等非正常調整方式,則勢必種下潛在風險

               的隱憂,也因風險的積累,而形成無法彌補的債權損失。至於所謂信用違約

               風險(Credit Default Risk),係指交易的一方違約,使另一方遭受預期收入

               減少或虧損金額擴大的風險;而其風險高低,則以違約事件的發生機率(或

               件數、金額)來描述其風險程度。借款戶的違約行為,大致可分為未履行還

               本付息義務、未遵守契約約定及環境反轉因素等三個層面的違約。前兩項違
               約層面均是借款戶未依約償還借款的信用瑕疵,最後一項則是來自於大環

               境變遷,而使借款戶沒能力履行還本付息義務。一般銀行對借款戶信用與品

               質的管理架構,包括了制度面與執行面的設計,前者包括對風險控管組織、

               管理政策及控管措施,而後者則是對借款戶違約風險的具體控管措施。

                   銀行對信用違約風險如採適當控制措施與處理機制,信用風險是足以

               適當控制;但若採取非正常調整方式,刻意壓制與掩飾風險,則將使銀行處

               於經營危機,對債權的收回,將更行艱難。而銀行建立借款戶信用違約風險
               控制機制,不外是建立專家系統、違約預測模型與部位調節制度等作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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