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5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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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授信徵審的客觀與機動性,可能發生會有機動應變不足的現象。又信用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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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表之權重決定如過於主觀,對獲大部份中小企業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其所產生的真實性不足問題;且信用評等表中「非財務比率」分析 信用價值衡量
項目,其中大部分資料均呈現於銀行公會所編製之客戶基本資料表格式內,
而缺乏有效之「定性項目」之衡量方式。基於該等現象,作者認為延續 6.2
節價值衡量所列信用評估的五大構面,銀行在對客戶為信用評等上,可由授
信徵審人員或主管就銀行授信政策裡,配予該五個構面不同的權重比例,而
歸類於各構面下的評價要素,可由徵審人員於對客戶辦理信用強度的評價
時,按 1 ~ 5 分來評核其信用強度,1 分表是信用度最弱、5 分表是信用度
最好。再者,並將五個構面內的評價要素合計得分後,乘上個所屬構面的權
重(表 6-5),最後將五個構面得分予以加總,得出評價總分(∑),亦即:
總得分(∑)= A%(a1+a2+a3+a4+a5)+ B%(b1+b2+b3+b4+b5)
+ C%(c1+c2+c3+c4+c5)+ D%(d1+d2+d3+d4+d5)
+ E%(e1+e2+e3+e4+e5)
表 6-5 信用評價構面與評價要素表
構 面(100%) 評價要素(評核級距:1 ~ 5 分)
a4. 接班人制度 }
a1. 經營經驗
a2. 產業經歷
A. 經營能力(%) a3. 內部控制 (a1+a2+a3+a4+a5)
a5. 媒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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