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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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信用評級
信用價值衡量
信用評級是為評核借款戶的償債能力與發生違約的可
能性。
銀行一般徵審程序中對企業授信信用評估,會按信用評估原則擬具信
用評等表,據以評估企業之信用現況;通常使用於首次申請授信企業之初步
徵信與審查作業,亦使用於授信展期案件及每年的覆審追蹤。而經由一定評
分標準與程序,用以評估企業授信客戶在未來償付貸款時,發生違約的可能
性。各銀行均有不同的信用風險評量方法,如:經驗法則、信用評等制度、
信用評分制度、混合評等與專家系統等等,信用評分制度與專家系統二者評
估信用風險的方式較為客觀,但專家系統的建立過程較為繁複且執行上有
困難度,所以目前大部份的銀行業仍以信用評分制度較為通用。銀行在信用
評量過程,為評定企業的償債能力及發生違約的可能性,一般除參照中華民
國銀行公會所擬信用評等表,據以對企業授信辦理信用評估,會再從以下公
開市場取得企業信用資料據以參考評估,如:
1. 台灣經濟新報(Taiwan Economic Journal、TEJ)之台灣企業信用風險指
標(Taiwan Corporate Credit Risk Index, TCRI):
台灣經濟新報自 1991 年起開始發展企業信用風險指標,1996 年 9
月發佈台灣企業信用風險指標(TCRI)。TCRI 係以公開資訊為依據,
受評對象以上市、上櫃公開發行公司為主,在上市、上櫃公司每季或公
開發行公司每年公布財務報告後,即定期發佈各公司之信用等級;而排
除評等 (1) 金融業、產壽險業、租賃業。(2) 證券業、期貨業、投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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