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P. 202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
                     銀行提供服務內容與收益計算方式。

                   3.  銀行應確認企業或受託機構承諾交易對手買賣價款之融資當事人、

                     融資方式、融資合約、債權債務主體、履約方式,以確認銀行的債

                     務人是企業、或是受託機構,抑是買賣當事人。

                   4.  應注意受託機構是否有不當以整批人頭作為促銷之承買人,而不當

                     由銀行擔任資金代墊付款或經銀行融資予資金。
     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  5.  銀行應對企業委外行銷之受託機構,辦理徵信調查,避免受託機構

                     有信用貶落紀錄,而遭不當詐騙。

                   6.  銀行應確認企業與受託機構間之股權關係,避免因其間利害關係所

                     存在債權債務關係,或企業已不當將債務轉移至受託機構,而影響

                     未來銀行代墊款項或融資款項有收回風險。

                   7.  企業委外行銷之商品與服務流程,是否會有傷害交易當事人權益或

                     引起糾紛之虞,因而使銀行置身其間糾紛事端當中。



































         192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