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抓住信用的價值與風險-銀行信用貸款的價值衡量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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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了「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電話行銷案件之處理原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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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明定事業從事電話行銷行為時,不得於受話人表明不願接受電話
行銷後,再以煩擾之方式為商品或服務之推廣。 信用貸款途徑
4. 債權管理
2002 年期間,時任我國金融機構監理機關的財政部,曾就金融機構
委外作業,多有發生受委託機構與客戶糾紛,尤以應收債權委外催收作
業為最,該部曾函請金融機構:
● 應加強注意受託機構辦理債權催收之人員不得有脅迫、辱罵、騷擾、
誤導、欺瞞債務人或相關第三人或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之其他不當
之收債行為。金融機構作業委外應慎選受委託機構,如因受委託機構
或其僱用人員之疏失,損害消費者權益,仍應對客戶負最終損害賠償
責任,亦即金融機構應先對客戶負責,再依契約向受委託機構追償。
● 要求金融機構對於委外事項之注意程度應與自行從事該項作業相同,
且金融機構不能因作業委外而減少或免除原本應負擔之責任或應維
持之服務品質。金融機構作業委外並應訂定客戶糾紛處理程序,明定
糾紛處理時效,並對外公布客戶申訴處理之電話專線,以落實客戶權
益之保障。金融機構對委外事項應加強控管並切實執行稽核工作,對
於客戶申訴處理情形,應於稽核報告中揭露,如受委託機構違反規定
者,應即採取處理措施,以確保客戶權益。
● 另依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 13 條規
定,也明定了金融機構申請主管機關同意應收債權催收作業委外,應
事先確認受委託機構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 受委託機構應為下列其中之一:
( 一 ) 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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