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NO.150銀行家雜誌
P. 82

特別報導
               Special Issue







              推動風險導向內稽制度                                       的一部分。若能形塑企業法遵文化,循董事會
                                                               治理機制,由上至下貫穿推動,將遵法意識及
                  鑑於金融環境變化快速,為賦予銀行內稽                           行為規範內化成為銀行每一成員的DNA。更重要
              工作執行彈性,金管會於2016年推動風險導向                           的是,具有職權及影響力的經營管理階層應以
              內部稽核制度,以利銀行有效配置內部稽核資                             身作則,知法、遵法、守法,以喚起所屬行員

              源。銀行得依其內部風險評估結果,擬定對應                             的法令遵循風險意識,將「遵法觀念」深植全
              的稽核計畫,並視風險高低決定查核頻率、人                             體行員心中。
              力與範圍。                                                 為強化差異化的法遵風險管理,金管會
                  依據內部稽核協會(I I A)國際內部稽                         於2018年修正相關規定,大型銀行應建立全
              核執業準則(QAIP)、Fed-Supervisory  Letter              行的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及監督架構,報主管
              SRI3-I、銀行業建立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實務                         機關備查。大型銀行每年4月底前應函報主管
              守則等規定,銀行業應建立旨揭機制,以確保                             機關法遵風險評估報告,以利了解銀行對法
              稽核的效能、品質與一致性。                                    令遵循風險的辨識、評估、監控情形,進而
                  評核內容應涵蓋策略與目 標 、 制 度 及 程                      強化管理。

              序、組織編制與資源配置、人員專業的適足                                   此外,也應賦予法遵人員獨立性與專業
              性與訓練、方法和工具之精進與研發、法                               性。法令遵循單位的職責,除法規遵循外,應
              令規範遵循情形與前次評核應改善事項等七                              以風險為基礎(Risk-based),有效且嚴密偵
              大面向。評核方式是由內部稽核單位指定人                              測、控管法遵風險,進而建立全行法令遵循、
              員,每年度至少辦理一次自我評核,並應至                              風險管理及監督架構。
              少每5年委請外部機構驗證其評核結果。稽
              核,貴在導正。裁罰並非稽核目的,而是希                              有效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望銀行全面遵行法遵。
                                                                    銀行業面對日新月異的洗錢手法、資恐主
              建立由上而下的法遵文化                                      義的金融犯罪及跨境流竄的不法資金,防制洗
                                                               錢及打擊資恐已成為超越國界的重點議題。有
                  近年來,國際法令遵循體制有九大新趨                            些金融機構採去風險化(De-risking)方式,限
              勢,包括建立由上而下之法遵文化、法遵人                              縮業務範圍或拒絕與他銀行或客戶建立業務關
              員獨立性與專業性、建立全行法遵風險控管機                             係,如此僅能暫時減降風險,卻無法持續有效
              制、有效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提升資訊通訊                             防範金融犯罪與打擊資恐。
              安全、增進個人資料保護、落實消費者權益保                                  目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仍是美國金融

              障、完善吹哨者制度,以及美國FRBNY、NYDFS                        監理機關監理重點。其中,交易監控、客戶盡
              對外國銀行之監理。                                        職調查(CDD)、可疑交易申報(SAR)及資
                  國際清算銀行(BIS)也提出建立由上而下                         料保存為主要關注焦點。美國防制洗錢計畫
              之法遵文化的重要性,期使法遵成為組織文化                             的五大支柱,包括落實執行防制洗錢計畫、






         82   台灣銀行家2022.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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