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1 - 你知道的名言 不知道的金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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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等篇
大力遊說之下,僅將信用評等機構提供的資訊視為言論自由下
的觀點,受到美國憲法的保護,無責任可歸咎。
其實,一個人有多少權利,就應該負對應的責任。 信評
其實有許多的「隱形權利」,像是:一般投資人會參考信用評
等做投資決策,如果說這是個人行為,也就算了,但政府也偷
懶,許多法條都依賴信用評等作監管,如果信評機構無法提供
正確的參考資訊,甚至用前述不負責任的態度推卸它們犯過的
錯,政府為何要依賴信用評等來監管金融?此外,信評公司說
他們的評論類似一般報紙文章的影評,但「影評」和「信評」
兩者根本是高度不對等的比喻,事實上,不論影評是好是壞,
人們有權決定要不要進電影院看電影,但是當政府用信評的評
等來作監管尺度的標準,例如在巴塞爾協定的資本充足率中,
評等低的資產,其風險係數大,便會使其資本充足率下跌,對
銀行資本充足率影響極大;但影評則無此影響力。 此外,人人
都可寫影評,但不是每家公司都可加入信評。「信評業」其實
是政府賦予的特許寡占市場。
次級房貸金融風暴可以說是打了信評機構一個大大的巴
掌,也讓人們開始懷疑其公正性。 在危機前,信評機構未能及
時有效地向金融市場和投資者,揭示次貸和其他金融衍生性商
品的風險;在危機中,採用更嚴的標準,下調債務人的信用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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