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NO.119銀行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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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報導
               Special Issue







           「互聯網+監管」雙管齊下


             台商納陸官方企業信用評分考驗





              近年金融科技迅速發展,監管腳步也隨之跟上,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技術的監管科
              技應運而生,而「互聯網+監管」則呈現監管科技的最佳實踐。未來,「金融機構內部信用評
              分」、「第三方信用評價」、「政府企業信用評分」三者交互影響,對信用不佳的企業無疑是雪
              上加霜。
                                                                                                  撰文:莫睿



                  017年在中國熱播的反貪腐電視劇「人民的                         佳者,可享較低稅率、信貸條件好、市場准入

              2名義」裡有一句經典台詞:「中國的企業家                             容易、政府採購機會多等;信用評分低者、信
              不是在監獄裡,就是在走向監獄的路上。」深                             用差者,則反之。
              刻描繪出在中國經營企業之不易。
                   台商在中國經營企業除了須面對市場競爭                          發揮新巴塞爾協定內部評級法精神
              外,還得遵守繁瑣的法令規定及熟悉各種潛規
              則,才能降低經營風險。2019 年第 4 季台商                              此種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監管舉措,充
              還有另外一項來自官方企業信用評分的考驗,                             分發揮新巴塞爾協定(Basel  II)內部評級法的

              此評分透過大數據採集及數據分析、算法,實                             精神,將信用評級運用於貸前、貸中、貸後
              時監控企業的信用狀況,信用評分高者、信用                             環節,如「授信准駁」、「風險定價」、「額度
                                                               授權」、「早期預警」、「實時監控」、「信用報
                                                               告」等,對企業的影響層面極廣,重要性絕
                                                               不亞於金融機構對授信戶的信用評估,尤有甚
                                                               者,官方企業信評與金融機構的企業信評環環
                                                               相扣、彼此參照,一旦企業落入評分較差群,
                                                               將陷入「佳者越佳、劣者越劣」的惡性循環
                                                               中,最終可能導致「差評企業」在政府與金融

                                                               機構給予的差別待遇下,而大幅增加了經營及
                                                               違約風險。
                                                                    若台商在中國經營產生風險,也會直接或
                                                               間接影響國內金融機構經營之安全性。根據金
                                                               管會數據,本國銀行對於大陸地區的授信、投

              中國大陸社會信用體系將於2020年底前全面實施,範圍將涵蓋所有在中                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從 2015 年 Q3 的 1.55 兆
              國註冊的企業及個人。(圖/達志影像)




         90   台灣銀行家2019.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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