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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國發基金針對單一個案投資金額適度調整
國發基金如何精進創業天使投資方案 1 億元
新台幣
本方案已投資事業後續辦理增資時,本方案參與該事業後續現金增資金額
加計已投資金額最高可達新台幣 1 億元。
2019 年 7 月 15 日創業天使投資方案修正,新創事業若已取得累計
新台幣 募集資金或管理資產達美金 10 億元以上之國內外投資機構承諾投
3,000 萬元 資,本方案對該事業初次投資金額得提高至新台幣 3,000 萬元,惟
不超過該投資機構投資金額。
2019 年 1 月 28 日創業天使投資方案修正,新增 300 萬元搭
新台幣 配投資申請機制,經本基金核定之天使投資人搭配投資且投資
300 萬元 金額不低於本基金之申請案,本基金得逕行投資。
新台幣 2019 年 1 月 28 日創業天使投資方案修正,提高單一
2,000 萬元 投資案投資額度至新台幣 2,000 萬元
新台幣 2017 年 3 月 24 日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正式公告,
1,000 萬元 單一投資案投資額度新台幣 1,000 萬元
管理會通過「創業天使投資方案」的精進作為, 會,以簡化小額投資的投資程序。經此調整之
其中包括(1)提高個案投資金額,由調整前的 後,申請國發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的件數也
最高新台幣 1,000 萬元提高至 2,000 萬元,以 逐漸多了起來。
貼近新創的資金需求。(2)申請適用對象也放寬 然而,後續仍有新創業者反映,國發基金
為,調整前須有天使投資人搭配投資改為若經 提供新創企業在種子輪或天使輪的資金挹注,
審議會同意得免天使投資人搭配投資,同時對 但若之後新創企業仍有資金需求,根據現行規
於天使投資人的定義也不以曾經參與天使投資 定,國發基金只能投資一次,無法再對新創企
基金、創投事業、天使投資組織、天使投資俱 業的後續增資提供任何協助。另外,新創企業
樂部或加速器及育成中心為限,主要是以實際 若要擴展海外市場,相關專利申請、海外分支
有過天使投資的經驗為主。(3)調整基金退場年 據點的成立以及市場行銷費用相當驚人,國發
限,由原先的 7 年改為若經審議會同意可延長 基金現行最高投資金額 2,000 萬可能不夠支應這
退場年限。另外在解釋上,除了在我國登記設 些費用。國發基金因此在今年 7 月 15 日再度修
立的新創事業之外,只要其主要營業活動(例如 正放寬相關規定,針對已投資的新創企業,後
研發或銷售)是在我國,也符合本方案的精神。 續辦理增資時,國發基金得持續參與投資,累
(4)新增綠色通道,在 300 萬元之內經國發基 計投資金額最高並可達 1 億元新台幣,希望藉
金核定之天使投資人搭配投資且投資金額不低 此讓台灣優良新創事業能有機會成為獨角獸,
於國發基金,得逕行投資,不需經過投資審議 不會因為資金問題而受困。此外,新創事業若
台灣銀行家2019.11月號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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