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NO.118銀行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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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
Cover Story
香港主管機關依BCBS發布文件訂定篩選 美國國內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D-SIFIs)
D-SIBs規範,篩選方式採二階段衡量,先以規 包括合併資產達2,500億美元之美國銀行控股公
模、關聯性及可替代性等量化指標決定初選名 司,及由美國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FSOC)指
單,再以質化指標評估機構複雜程度,以決定最 定並由聯準會監理之非銀行金融機構,D-SIFIs應
終名單,並提高1%至2.5%之最低資本要求(須以 依規定向美國主管機關提出清理計劃(Resolution
普通股支應,採分4年逐步提高)。香港主管機 Plan)。
關亦要求所有銀行應提報復原及清理計劃,並不 亞洲鄰近國家,例如新加坡、日本、香港及
限於D-SIBs。 大陸地區,自2016年指定D-SIBs及採取相關監理
英國主管機關依歐盟規定,訂定篩選其他 措施,要求D-SIBs應增提緩衝資本1%至2.5%,並
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Other Systemic Important 給予3至4年之緩衝期符合資本適足要求。相對
Institution, O-SIIs)之規範,亦採二階段衡量,先 而言,我國5家D-SIBs資本適足比率低於亞洲國
以規模、重要性、複雜性及相互關聯性等量化指 家D-SIBs,成長幅度亦相對較緩,且部分D-SIBs
標計算積分,逾一定積分之銀行即為O-SIIs,再 之資本適足比率仍低於全體本國銀行之平均比
針對未達一定積分以下之銀行評估其潛在影 率(我國銀行體系2019年第2季平均之普通股權
響,以決定最終名單;此外,英國主管機關已制 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分別為
定復原及清理計劃規定,應提報機構並不限於 10.91%、11.62%及13.67%),顯示我國D-SIBs在
O-SIIs。 資本適足性方面仍有持續強化之必要。
金管會參酌多國經驗來研議我國D-SIBs篩選架構及強化監理的相關措施。(圖/達志影像)
26 台灣銀行家2019.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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