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3 - 上市櫃寶典
P. 233

上市及上櫃 7






             【案例七及評析】

                 H 公司為一特殊行業 ( 非電子業或傳統產業 ) 公司,申請上櫃之審

            查過程中,無法完全就財務報表數字分析其業績成長之主要因素,且

            若扣除該金額 ( 近千萬 ) 將未達上櫃獲利標準,歷經三次修正說明後仍
            多所矛盾,櫃買中心上櫃審查部即召集輔導券商、簽證會計師及公司
            相關財會人員,協助由最初入帳計算依據逐層拆解財務數字,找出原

            因,使其得以說明業績變化合理性,並經申請公司重編財報,簽證會

            計師重新簽發財務報告後,仍符合上櫃標準,終得以順利上櫃。
                 由此可知,發行公司申請上市櫃前,輔導券商、簽證會計師及申
            請公司之準備工作十分重要,如能充分了解並說明各重要查核事項,

            包括上櫃基本條件及不宜條款等;審查過程中,如能盡力配合證交所

            及櫃買中心審查部門,針對有疑慮之處補充說明、盡量配合查核,善
            加溝通,才有助於審查案件順利進行,通過上市櫃大關。


             【案例八及評析】

                 N 公司未建立完整健全之 ERP 系統,經實地審查結果,其內稽及

            內控作業也未能完全符合上市櫃要求,有關銷貨之認列不符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致獲利能力是否達到上市櫃標準有重大疑慮。

                 本案有不宜條款「未依相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
            告,或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及書面會計制度未經健全建立且有效執行,

            其情節重大」之情事,參照補充規定 / 具體認定標準,該公司「未依
            相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告」、「經實地查核發現未

            依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及書面會計制度合理運作」,致當時未能通過
            上市櫃審議會。惟本案經釐清及改善後重行申請上市櫃成功。



                                                                               223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