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上市櫃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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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市櫃寶典






         (二)雙向報價

             推薦證券商就其所推薦之興櫃股票,負有買進及賣出雙邊報價之

         義務,不論是交易時間開始前或交易時間內,其買進與賣出報價之間

         的差距不得超過賣出報價之 5%。

         (三)連續報價


             推薦證券商於交易時間內就其所推薦之興櫃股票,負有連續報價
         之義務,即持續透過電腦議價點選系統提供買進及賣出之報價。若經

         成交或取消後已不足 1,000 股者,推薦證券商應於 3 分鐘內重新報價。


         (四)應買應賣義務


             推薦證券商就其所推薦之興櫃股票,在報價範圍內負有應買及應
         賣之義務。



         (五)禁止事項

             推薦證券商就其所推薦之興櫃股票,不得於發行公司登錄興櫃後

         短時間內將所認購之股份大量賣出,亦不得有非為造市目的大量賣出

         所持有興櫃股票之情事。


         六、交割結算


             興櫃股票之結算交割係透過臺灣集保結算所以款券劃撥方式辦
         理,除了買賣雙方可自行議定於成交日即時逐筆總額交額外,交割期

         限與上市 ( 櫃 ) 股票相同,為成交後次二個營業日 (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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