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上市櫃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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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市櫃寶典
1. 到價委託單 ( 投資人委託買價≧推薦證券商報賣價;投資人委託賣
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由電腦系統自動輔助成交。
2. 未到價委託單 ( 投資人委託買價<推薦證券商報賣價;投資人委託
賣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由推薦證券商調整報價或至系統執行
點選成交,才有機會成交。
(二)系統外議價
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推薦證券商可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與客戶進行
以下議價買賣:
(1) 單筆交易數量 10 萬股以上或交易金額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者,
可委託證券經紀商或自行與推薦證券商在其營業處所議價交
易,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 同一交易日執行一買一賣之中介交易者,且買賣任一方不得
為該興櫃股票發行公司之內部人。
② 其他經櫃買中心核准之情事。
(2) 與證券經紀商錯帳專戶議價交易。
(3) 與其他推薦證券商議價,應依「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內部作業
辦法應行記載事項要點」規定,於其內部作業辦法載明交易事
由及核決程序。
(4) 推薦證券商與證券自營商議價,其每筆交易數量達 3 萬股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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