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上市櫃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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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市櫃寶典






          1. 到價委託單 ( 投資人委託買價≧推薦證券商報賣價;投資人委託賣

            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由電腦系統自動輔助成交。

          2. 未到價委託單 ( 投資人委託買價<推薦證券商報賣價;投資人委託

            賣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由推薦證券商調整報價或至系統執行
            點選成交,才有機會成交。


         (二)系統外議價


          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推薦證券商可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與客戶進行

            以下議價買賣:

            (1) 單筆交易數量 10 萬股以上或交易金額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者,
               可委託證券經紀商或自行與推薦證券商在其營業處所議價交

               易,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 同一交易日執行一買一賣之中介交易者,且買賣任一方不得
                  為該興櫃股票發行公司之內部人。

                ② 其他經櫃買中心核准之情事。
            (2) 與證券經紀商錯帳專戶議價交易。

            (3) 與其他推薦證券商議價,應依「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內部作業

               辦法應行記載事項要點」規定,於其內部作業辦法載明交易事
               由及核決程序。

            (4) 推薦證券商與證券自營商議價,其每筆交易數量達 3 萬股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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