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證券化法令彙編
P. 267

第  2  篇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257







               之規定。

           【相關函令】  產之證券化,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

           一、證券自營商於募集期間得購買上市
               相關管理規範                             (  櫃  )   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及

                                    金管會   95.2.23  金管證二字第    0940157605  號令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15  條第  2  款規定,證券自營商得於公開招募期間   (  櫃  )   受益證券,
           購買受託機構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之上市

           其相關規範如下:
           一、證券自營商購買旨揭受益證                券,應符合證券商管理規則第                19  條
               規定,且不得購買下列受益證券:

                  符合公司法第       6  章之   1  所定關係企業所募集發行之受益證
                  券。

                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或運用之標的係為該證券商或其關
                  係企業原所持有或發行,或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委託人係為該
                  證券商或其關係企業者。

           二、證券商最近期自有資本適足比率加計前揭購買金額之試算後比  200%  。
               率不得低於

           二、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或私募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所購買

               之不動產辦理信託財產註記

                                  內政部   94.6.24  內授中辦地字第     0940725082  號函
           主  旨:有關○○銀行擬運用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或私募之不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