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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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外匯管理通則 47
幣 授 信 時, 均價 查 驗 該海 外 子 公 司 之章程有 無 得 擔 任 保 證人
之規定,以 符 合相關法令。
(十八)金融機構如非外匯指定銀行得否接受客戶以外匯存款定存單
為擔保品辦理新台幣授信釋義
85.6.21 中央銀行外匯局 (85) 台央外柒字第 1286 號函
主 旨 : 貴 公 司 函 詢 金融機構 如 非 外匯 指 定銀行,得 否 接 受 客 戶 以外匯存
款 定存單為 擔保 品,辦理新台 幣 授 信 乙 案 , 復 如說明 二,請 查
照 。
說 明: 一、 復 貴 公 司 八 十五年 六月七日華券( 85 ) 業發 字 第三 一 四 號
二、查財政部 函。 八 十 四 年十一 月 十 日 台財融 第八四七八 一 六七 九 號
函 已 訂有相關規定, 貴 公 司 如 能 符 合規定 承 做 而 屆 期未獲 客
戶清償
處
分
結售
匯
戶
之
結
「外匯收支 ,需 或 交易 擔保 申報 品 辦法」之規定, 外匯定存單時,本 先 計 用 客 局 同 意 得依 額
已用
公
度
則
用
,
如
度, 已 修正,請 客 戶額 參 閱本章 罄 ( 十五 再計 ) < 之一 貴 > 。 之 額 度。
司
註
二之函
:說明
(十九)金融機構徵提本國企業海外子公司不動產及機器設備為擔
保,對國內母公司辦理新台幣授信釋疑
88.4.12 財政部台財融第 88715394 號函
主 旨 : 有關 貴 行函 詢 金融機構可 否 接 受 本國 企 業 海 外 子 公 司 提供 其 子 公
司 海 外之不動產及機 器 設 備 為 擔保 品,對國內 母 公 司 辦理新台授
信 乙 案 , 復 如說明 ,請查 照 。
說 明: 一、 復 貴 行 八 十 六 年十 月 二十 日(八六) 農 營 字 第六八 九一 號 函。
二、本 案 貴 行 如已 確 認 ,依 據 物 之所在 地 法, 該海 外之不動產 或
機 器 設 備 得 設 定 擔保 物 權予 貴 行,且 日後如 實行 擔保 物 權 ,
而 申 請 強 制 執 行, 亦 無 窒 礙 難行之 處 時,在 債權 得以 確 保 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