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0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P. 440

416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一)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有關外匯存款部分


                                            94.12.21  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柒字第                0940051660   號令


                     (外匯存款業務)
                     五、指定銀行辦理外匯存款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憑辦文件:應憑匯入匯款通知                        書、外幣貸款、外幣票據、外幣

                                 現鈔、新台幣結購之外匯及存入文件辦理。
                         (二)承做限制:不得以支票存款及可轉讓定期存單之方式辦理。

                         (三)辦理結購及結售手續:以新台幣結購存入外匯存                                      款及自外匯存
                                 款提出結售為新台幣,其結購及結售,均應依申報辦法及「銀



                         (二)外匯存款轉讓:應經由指定銀  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辦理。  行辦理,且受讓人應將其所收外
                                 匯存入其在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戶。

                         (五)掣發單證:存入款項以新台幣
                                 未以新台幣結購存入者,掣發其他交易憑證。自外匯存款提出     結購存入者,掣發賣匯水單;其
                                 結售為新台幣者,掣發買匯水單;其未結售為新台幣者,掣發



                         (六)列報文件:應於承做之次營業  其他交易憑證。上述單證得以電子文件製作。  日,依下列規定向本行外匯局檢

                                 送交易日報及外匯存款日報:
                                 1.   以書面檢送交易日報者,應附送臨櫃外匯交易所掣發之單證

                                    及網際網路外匯交易所製作之外匯交易清單與相關媒體資
                                    料、申報書、本行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及其他規定文

                                    件。
                                 2.   以媒體檢送交易日報者,應附送該外匯業務所製作之媒體資
                                    料、書面之申報書、本行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及其他規

                                    定文件。
   435   436   437   438   439   440   441   442   443   444   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