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7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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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匯出及匯入匯款業務 333
對於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 如 有法規之 疑 問 時,可 洽 詢銀行業或上中
央銀行網 站 查詢,網 址 : http : //www.cbc.gov.tw 。
(六)「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
95.7.7 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伍字第 0950033350 號令
銀行業 輔導 客 戶 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 注 意事項
(申報辦法之 遵循 )
一、銀行業於客 戶 辦理新台幣結匯時應 輔導 其依 據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
辦法」(以下 簡 稱申報辦法 )據實 申報。
(當年累積結匯金額之查詢 )
二、銀行業受理依申報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
款規定辦理新台幣結匯時,
須輸 入電腦查詢當年累積結匯金額,並應 三 注 意:
(一 ) 避 免申報義務人利用他人名義申報結匯。
效期
有
對持有
(二
)
住 民辦理,無 居留 證證 須輸 載 入電腦查詢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限不滿一年者,其結匯金額 比 照非居
( 三) 對持有 僑 務委 員會 核發之 華僑 身分證明文件及 回 國 投 資 購 置 房
證明文件者,准
屋
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 予 比 照我 國國民依申報辦法規定, 享 有申報
款所定每年得逕行辦理結匯之金額(以
三
下 簡 稱每年得逕行結匯金額 ) , 但 結匯性 質 限於 與購 屋 相關之
匯款。
(四 ) 申報義務人匯入款結 售案 件, 如該 筆匯入款 係該 申報義務人 原
先利用其每年得逕行結匯金額匯出,再匯入者,可逕 予 辦理結
售 ,無 須輸 入電腦查詢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另 應於申報義務人
原 始 賣 匯 水 單正本上 加註 匯入結 售 金額、日 期 並 簽章 ,並 將 文
件 影印留存 備查。
(五 ) 應於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以下 簡 稱申報書 ) 之 承 辦銀行業
留存 聯 上列 印 已查詢當年累積結匯金額之 紀錄 ,以利中央銀行
(以下 簡 稱本行 ) 等金檢單位之 稽 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