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6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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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1. 範 例:
2. 廠 商 從 事國際貿易,其貨品未 在我 國 海 關通關出 口 , 而 貨款
在 國內收 取 者,其性 質 屬 三 角 貿易,請填報為 三 角 貿易匯入
款。
(四 ) 其他匯入款項目: 華僑 及外國人來 臺投 資、收 回 對國外 各 種 投
資之本金、匯 回 對外 投 資利得( 包 括盈餘 及 股 利 ) 、 各 種 利 息
收入、國外 借 款匯入、收 回 對外 貸 款或外人 歸 墊 款、發行 海 外
公司 債 、發行 海 外 存 託 憑 證、匯入 贍家 款、匯入 捐贈 款、 旅 行
支出
性 質 剩餘 款 退 匯、結 售存在 國內之外匯 存 款等,請敘明收入之
。
範 例:
僑
1.
資國內事業之
填報為出 外資 直接投 口 貨品收入,除屬依「 股 本或營 華僑回 運 資金匯入,不應 資條例」及「外 隨 意
國
投
國人 投 資條例」規定,得免申請核准 投 資之 案 件外,應 憑主
辦理結
函
(1) 管機關相關 成立 子公司者: 函 件辦理, 憑主 俾順 管機關核准 利完 成審 定 投 資 手續 售 : 質
,結匯性
請填報「 僑 外 股 本 投 資款」。
(2) 成立 分公司者: 憑主 管機關 認 許 補 正 函 或經 主 管機關 加
蓋 收件 章 之「外國公司申請 認 許送件單」辦理結 售 ,結
匯性 質 請填報「分公司 在臺 營 運 資金」。
2. 外國機 構 匯入結 售在臺 辦事處之辦公 費 用者,結匯性 質 請填
報為「 在臺 無營 運 收入之辦公 費 用」。
六、「匯款金額」之填報:請填列結 售 之外匯金額或新台幣等值之外匯金
額。
七、「匯款地 區 國 別 」之填報:
請依 實 際外匯資金之匯入地 區 國 別 填報,惟:
(一 ) 自國內之外匯 存 款或他行匯入款結 售 為新台幣者,匯款地 區 國
別 請填報為「本國」。
自國內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
(二
款地 區 國 別 請填報為「本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BU ) 匯入款結 售 為新台幣者,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