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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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外幣貸款及保證業務 283
之額 度 者,應 改 列為無擔保授信,其不 符 無擔保授信條件者,則
應要求貸款戶 增 提擔保品或收 回 部分貸款後 始 得 展延 之,不宜 沿
用 原估價 表辦理。請 查照 轉 知。
說 明: 復 貴府八 十 八 年七月 九 日 八八府財 金字第一二一三六 八 號函。
(十八)指定銀行可否將客戶之外匯存款抵銷積欠款
83.12.9. 中央銀行外匯局 (83) 台央外字第 ( 伍 )2921 號函
主 旨 :所請准以 貴 分行名 義 申報結 售 XX 產 業 股份 有限公司在 貴 行
高雄 分行外匯 活 期存款 美 幣四、 ○ 三四 . 五 八元 以 抵銷積欠 款、
利息 及 違約 金 乙節 , 復如 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
間
間
二、依本行「民 復 貴 行 八 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入 款 項 結匯辦法」第三條規定,民 華 內放字第一一 ○ 號函。 匯 入 款
匯
項 結 售 外匯申報 書 之申報人應為匯 入 款 項 之受款人或 原 幣存
帳
款
戶存款人。
(十九)子銀行對母銀行授信客戶所提供之銀行保證不宜認定為擔保
授信
85.7.16. 財政部金融局台融局 ( 一 ) 第 85532171 號函
:所
旨
主
日本信託銀行
項
說明二。
行法 詢 施 行 細 則第二條第二 股份 有限公司所發行之銀行保證 所稱之銀行保證 乙 案, 是否 得適用銀
復如
請 查照。
說 明:一、 復 貴 行 八 十五年六月三日( 85 ) 東 台字第 ○○ 二 九 五號
函。
二、日本信託銀行對無 投 資關係之其他金融機構簽發之銀行保
證,得適用 財 政部七十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台融司(一)發字
第七六 ○○ 一六五號函規定。 惟 該行係屬 貴 行出資 百 分之六
八.八 二之 子 銀行, 基 於 集團 授信風險管理之考 量 ,該行對
貴 行授信客戶所提供之銀行保證,對 貴 行 而 言 ,風險並 未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