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進出口外匯實務
P. 37
1 國際貿易及外匯業務概述
處 理此等作業,則不 宜採 用此等貿易 條件 , 例如 EXW 其 係 在
賣方處 所交 貨 ,其 後將貨物 搬 運上 車 ,報關 再 運至 港邊 ( 或機
場 ) 裝 運出口等, 皆 由 買方 負 擔 ,因此, 倘 以此 條件 交易, 買
方 須考量其 是 否 能 安排 處 理 這些 作業。
(三)正確之表示方法
當 事 人 如 意 圖 將 國貿 條 規 納 入 其 買賣契約 中, 明 確 的 援 引
現行 版本的國貿 條 規 係屬 重要, 例如: INCOTERMS 2000 FOB
XXX PORT , 如 此 倘 發生貿易 糾紛 時, 始 能 得 到 正確 之 仲裁 。
未載明適 用 現行 版本的國貿 條 規,可能導 致 當 事 人 締 約 的 真 意
究竟 是使 用 現行 版本,或先前版本之 糾紛 ( 實務上,一 般 不加
INCOTERMS 2000 ,但國際商會所舉辦之 研討 會上,強烈建 議
ISBP
應 以前述 載 有貿易 正確 之 方 法 表 示 ,且國際商會 即 記 載 為 諸 如 INCOTERMS 2000 之解 釋 為 : 倘 信
之出
條件
處
用狀
(
FOB XXX PORT)
(四)風險之考量 ,則商業發 票 亦須 如 此 記 載 ) 。
各貿易 條件 之 風 險 分 界 點 不 同 ,因此從 買 / 賣方 倉庫至 該
風 險 點 , 倘 有保險 未涵蓋 之 範圍 , 買 / 賣方應個別 考量 己身風
險,加保 額 外之 風 險,以保 障 自 己 之 權益 , 例如: 以 FOB 交
易時, 賣方 須 注 意其 風 險 分 界 點係 越 過 船舷 , 而 由其倉庫至 船
舷 間之 風 險 係 由其 承擔 ,因此, 應 考量相關之 陸 上運輸保險 ;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