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狀交易糾紛解析
【分析與結論】
第 35 條 b 項係適用於倘信用狀對於特定 交 易 所須保險之
保
承
款,因此本條文不適用。 範 圍 未予規定時,而本問題之信用狀已 詳 列所須之保險條
而前述所列 舉 之除外不保之 危 險之情況,將為拒絕之理
由。 “The exclusion of certain risks would be grounds to reject in
the circumstances that have been outlined above. ”( 註 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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